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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,孟子将忍字用为动词,意味着使具有忍的能力。
而百家之学也正是此道的散于天下、无乎不在之数的表现。民众而以别险为务,则民乱。
(《开塞》) 至治,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,民人不能相为隐。关于《商君书》之真伪,学界存有异议:(1)郭沫若、黄云眉、顾实、刘汝霖等均以为伪。所以,在谈到三代之治时,商鞅对义还是进行了肯定的: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,民乱而不治,是以圣人列贵贱,制爵位,立名号,以别君臣上下之义。这也就是《更法》开篇申明的法正之本。(《开塞》) 然而这里值得注意的是,他毕竟还是提出了自己对义的一种正面理解,即吾所谓利者,义之本也(当然,这也埋下了他后来之偏颇的伏笔,详下)。
在他看来,人之本性就是求利求名而已。…… 其在于诗书礼乐者,邹鲁之士、搢绅先生多能明之:《诗》以道志,《书》以道事、《礼》以道行,《乐》以道和,《易》以道阴阳,《春秋》以道名分。(《论语·雍也》[4])这是试图先成就霸道(齐),再引向王道(鲁)。
这正体现了儒家有容乃大的博大胸襟,也正是儒家之所以成功的奥妙之一。秦并海内,兼诸侯,南面称帝,以养四海,天下之士斐然向风,若是者何也?曰:近古之无王者久矣。…… 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必法古。(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·子部·儒家类一》) 那么,关于法与礼之间、霸道与王道之间的关系,荀子是如何看待的?略有三层意思:(1)礼法并用,王霸兼行:至道大形,隆礼至法则国有常。
商鞅的观点,倒是与韩非、荀子的性恶之说一致的。不仅如此,进一步说,儒家的仁爱有其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:差等之爱,这是生活情感的实情。
(《说疑》)[19] 商鞅也是如此:在相当程度上背离了儒家的宗旨。笔者倾向于后者,认为还是《四库提要》所论较为允当:今考《史记》,称秦孝公卒,太子立,公子虔之徒告鞅欲反,惠王乃车裂鞅以徇,则孝公卒后,鞅即逃死不暇,安得著书?如为平日所著,则必在孝公之世,又安得开卷第一篇即称孝公之谥?殆法家者流掇鞅余论,以成是编。[10] 这就是说,儒家六经体现了一原之道、古人之全或古人之大体。是以牧民之道,务在安之而已:天下虽有逆行之臣,必无响应之助矣。
曰:神何由降?明何由出?圣有所生,王有所成:皆原于一。(《壹言》) 爱民,自然就要利民。鞅曰:吾说公以霸道,其意欲用之矣。故曰安民可与行义,而危民易与为非,此之谓也。
民之归仁也,犹水之就下(《孟子·离娄上》)。所谓义者,为人臣忠,为人子孝,少长有礼,男女有别。
(《论语·雍也》)只有如此建构起来的礼法制度,才是正当的。采纳他们的治国方略的皇朝亦然,秦朝就是如此。
礼法制度的这种历史变动,所根据的恰恰是儒家的正义原则: (三)时宜为上 孔子说过:君子义以为上。…… 罚行则民亲,赏行则民利。欲干孝公以帝王术,挟持浮说,非其质矣——坚持偏离儒家正道的异端浮说。今王发明惠,诸侯之士来归义者。及至文、武,各当时而立法,因事而制礼。相反,商鞅对人们通常所说的义进行了批评: 仁者能仁于仁,而不能使人仁。
一夫作难而七庙隳,身死人手,为天下笑者,何也?仁义不施,而攻守之势异也。(《开塞》) 然而这里值得注意的是,他毕竟还是提出了自己对义的一种正面理解,即吾所谓利者,义之本也(当然,这也埋下了他后来之偏颇的伏笔,详下)。
三、作为商鞅变法根据的儒家正义原则 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,其实主要就是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坚持了儒家的正义原则。[18] 贾谊:《过秦论》,《贾谊集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。
一体之仁,则是更为本源的情境,也是更为高级的诉求,就是孔子所讲的泛爱(《论语·学而》)、韩愈所讲的博爱(《原道》[16])。众所周知,韩非出自荀门。
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,不法其故。(《画策》) 然而,这种历史哲学却是不能成立的,其要害是否定了儒家仁→义→礼奠基关系的普世性,三个时代之间竟呈现为一种毫无干系的断裂。综上所述,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:就仁→义→礼(仁爱精神→正义原则→礼法规范)的奠基关系而论,法家在一定程度上坚持了儒家的正义原则,这是其变法成功的保障。如果说商鞅、韩非确实出自儒家,那么,他们显然是儒家当中的这种辟儒、或孔子所说的小人儒(《论语·雍也》):丧失了儒学的精微、道本。
因此,他说: 今世主皆欲治民,而助之以乱,非乐以为乱也,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。(《荀子·解蔽》)荀子早已指出: 法不能独立,类不能自行,得其人则存,失其人则亡。
只是韩非走得太远了:荀子王霸兼行,韩非专讲霸道。赏施于民所义,则过不止。
孔子关于礼的思想有两个基本的方面:一方面是循礼守法的思想——克己复礼(《论语·颜渊》)。(《荀子·君道》) 然而商鞅正是由于不知法不能独立,最终背离了仁爱,那就不再是君子儒、而成为小人儒了,以至于无君子,则法虽具,……足以乱。
韩非与荀子的思想关联,正好是法家出自儒家的一个典型示例。(《靳令》) 他虽然说德生于力,但从他讲必得其心,故能用力的逻辑来看,根本上其实是德生于心。但是,商鞅在这方面毕竟缺乏一种更为明确的深刻的理解。(《商君书·画策》)这是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
官设而莫之一,不可,故立君。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。
要之,在商鞅心目中,儒家的王道还是最高的。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
并且第四次更是等而下之,只谈强国之术,满足秦公的富国强兵(《壹言》)之欲。(三)从《艺文志》《天下》看法家与儒家的关系 在这个问题上,倒是汉儒对于法家的态度值得我们给予充分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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